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的使用環境要求


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具有模擬大氣環境中溫度變化規律,適用于電子電工、汽車摩托、航空航天、船舶兵器、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等相關產品的零部件及材料在高溫、低溫(交變)循環變化的情況。
使用環境:
1.環境溫度:5℃~+28℃(24小時內平均溫度≤28℃);
2.環境濕度:≤85%;
3.電源要求:AC380( ±10%)V/50HZ 三相四線制;
4.水源要求:去離子水或純凈水;
5.操作環境需要在室溫28度以下而且通風良好;
6.機器放置前后左右各80公分不可放置東西;
為了保證被試產品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條件,試驗箱工作空間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三點:
1.被試產品的體積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三分之一(33%),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30mm;
2.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腔總面積之比不大于三分之一;
3.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應保持100-150mm.